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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贸服务系党支部召开“红船精神”学习会
2017-12-11 09:47:00   来源:商贸服务系   浏览量:153

      “红船精神”,指的是开天辟地、敢为人先的首创精神,就是坚定理想、百折不挠的奋斗精神;就是立党为公、忠诚为民的奉献精神。2005年6月21日, 习近平在《光明日报》发表署名文章《弘扬“红船精神”,走在时代前列》,首次公开提出“红船精神”的概念,并对“红船精神”的内涵进行了概括和论述,同时,他认为我们需要永远铭记党的“母亲船”,重温红船的历史沧桑,在继承和弘扬“红船精神”中永葆党的先进性,进一步激发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奋斗的信念和力量。
      为弘扬“红船精神”,建设一支学习型、发展型党员队伍,商贸服务系党支部于12月8日下午召开了“红船精神”学习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了学习。
      首先,支部书记梁春阳带领大家学习了“红船精神”的相关内容。对于“红船精神”的具体内容、精神内涵、当代价值作了重点学习。随后,党员同志们就如何立足自身岗位,发扬“红船精神”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和看法。大家相互讨论,交流感想、心得,场面热烈而不失严肃。大家立足实际教育教学工作,对于如何在基层党组织践行“红船精神”建言献策。
      最后,梁春阳引用总书记的十二个字——“思想武器、精神支撑、道德力量”作了总结发言。红船精神就是每个共产党员的思想武器,每个党员的精神支撑,每个党员的道德力量。他指出,通过学习“红船精神”,坚定理想、坚定信念、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平凡的岗位中展现出不平凡的自己,为实现“中国梦”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梁春阳对大家今后的工作生活提出了三点要求。第一、端正态度。树立“我是革命一块砖,哪里需要哪里搬”的心态,做好本职工作,完成好党布置的每一项“作业”。第二、做好党员的榜样作用。在日常工作中,敢为人先,争创一流,为其他教师树立好良好榜样,为学生树立良好榜样,为家人、为社会树立良好榜样。第三,做一个终身学习的人。学习是进步的阶梯,党员同志不仅要学习党的相关知识,同时根据自己的工作岗位、教学内容,不断加强专业学习,不断补充新知识,掌握新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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