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海技师学院的路灯项目已经宿发改【2006】10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于自筹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路灯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淮海技师学院内;
1.2工程规模:工程造价约33万元;
1.3质量要求:合格;
1.4工期要求:30日历天;
1.5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全部照明线路铺设完毕且所有灯具进场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10%;全部工程安装完成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70%,审计结束后支付至审定价的95%,余款待质保期结束且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质保期2年,无息)。
1.6本工程共分为1个标段,招标内容为:淮海技师学院路灯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有小型项目管理师或机电专业二级及以上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4.3其他条件:
4.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3.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3)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4.3.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证明以投标人当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4.3.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8企业必须取得《宿迁市建设市场信用核准书》,办理地点:市住建局市场处(建设大厦401房间,联系电话:0527-84387296);
4.3.9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3月 29 日上午8时30分至2017年 4月 7 日下午17 时30分前至宿迁建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宿迁市府苑小区A座三楼),报名需携带以下资料:
5.1.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1.2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5.1.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现场购买;
5.1.4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200元/份,标书售后一概不退;
5.1.5报名联系电话:0527-84355583。
6.投标人面谈
本工程不采用面谈方法。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4 月 10 日9时30分,开标地点为淮海技师学院行知楼910会议室;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8.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8.2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淮海技师学院
联系人:赵东坡
联系电话:0527-80907727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宿迁建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府苑小区A座三楼
联系人:张云
联系电话:0527-84355583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九日
淮海技师学院路灯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2017-03-29 07:34:00 来源:采购办 浏览量: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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