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评范围
学院在岗教职工。
二、申报条件
学院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严格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技工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苏职称〔2021〕76号)要求进行,其中条款如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我省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96号)不一致的,按《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技工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苏职称〔2021〕76号)文件执行。
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职称办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苏职称办〔2022〕32号文件要求申报。特别注意的是符合正常高级职称申报条件的一律按照学院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
三、时间安排
1.统计预报名人员名单:2022年4月10日前;
2在线填报申报信息:2022年4月20日前;
3.材料上报党政办:通知发布时间起至2022年4月25日;
4.资格初审:2022年4月26日;
5.申报人员公开述职:2022年4月28日;
6.申报材料公开展示:2022年4月28日;
7.推荐结果全校公开:2022年5月4日;
8.材料上报市局、省厅:2022年5月10日。
四、申报要求
1.所有申报人必须严格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技工院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22〕115号文件要求准备、上报材料,并且严格遵守本文件时间节点准备相关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材料或评审小组发现材料不合格、造假的,按照文件要求取消申报资格。推荐工作做到“三公开”,申报人员公开述职、申报材料公开展示、推荐结果全校公开,确保推荐程序公开民主。
2.申报材料要提供纸质稿,电子稿上传至《通知》指定网站,纸质稿按文件要求装订成册,没装订成册的一律不予评审。同时要提供材料原件(按照材料顺序整理),不提供原件的视为无效材料,不予认可。申报材料一经上交,一律不予修改、补充。
3.申报材料(纸质稿和电子稿)请于4月25日下班前报党政办公室912房间王欢欢处,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淮海技师学院2022年高级职称申报通知及相关文件http://www.jshhjsxy.com/uploadfile/2022/0407/20220407112248184.rar
淮海技师学院
2022年4月6日
202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