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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楚派出所到我院检查财物安全管理工作
2013-11-23 15:12:24   来源:   浏览量:188


近期,朱圩街古楚派出所朱指导和张指导莅临我院检查财务安全工作落实情况。我院庞志勤院长及安保处负责人王向共同参与检查。
此次财物安全检查工作集中在以下几点:一是安全设备是否齐全、安装是否到位。两位指导员认真检查了防盗门窗的安装,灭火器材的配备,保险箱的放置。同时指出工作人员要能正确使用灭火设备,下班离室前一定要关锁好保险箱和防盗门。要使用公安指定的合格保险箱,并做到撬不开,搬不走。二是财务管理手续是否安全规范。并指出如果财务室存放大额现金过夜,必须落实安全保卫措施,设施防、技防应符合有关安全防范要求,还必须安排专门值班守护人员。三是现金存放不过夜限度是否超过规定。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将超限额现金存入银行的,必须向院长提出书面申请,经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存放在财务室保险箱内过夜。四是财物室安全管理措施和资料的保管是否符合规定。非本室人员不得进入操作室。印鉴、票据必须妥善保管,支票、汇票不得预留印章。最后对财务室周围环境进行检查。
朱指导和张指导对我院财物安全管理工作表示肯定,财物设备及管理完全符合相关要求。庞院长要求财物工作相关人员要再接再厉,确保广大师生的财产安全。
(安保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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