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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顺利完成2015年收费管理自查工作
2016-04-20 15:37:03   来源:财务处 陈蕾   浏览量:219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健全收费监管制度加强事中时候收费监管的通知》(苏价费【2015】71号)、《省物价局关于开展2015年度收费情况报告及收费统计工作的通知》(苏价费【2016】42号)、宿迁市物价局《关于开展2015年度收费报告、统计和收费巡防工作的通知》(宿价费【2016】16号)文件精神,我院积极开展收费管理自查工作,院领导高度重视,由分管领导王治院长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学习,认真领会文件精神,并对如何做好自查工作做出指示和要求。 
    此次检查工作主要内容包括对学院基本收费项目情况、学院2015年各项收费收支情况、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执行情况、收费管理职能部门和收费管理台账情况、票据管理情况等进行自查。2015年我院各项收费合计共592.47万元。其中学制班学杂费收入543.9万元,短期培训收入48.57万元。我院认真执行市物价局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做到每一笔收费都有文件依据,不存在自立名目收费及提高标准收费等违规行为;没有国家、省市取消收费项目和降低收费标准的项目;不存在将国家、省已公布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擅自转为经营性服务收费的行为。
    自查报告及2015年财务报表、账册凭证以及部分月份收费存根已报送物价局审核。通过这次收费工作自查,学院领导一直以来重视收费工作,学院组织机构健全,能够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政策,严格执行各项收费标准,没有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支出范围等现象,账务记载较为清晰。我们也将在2016年克服种种不足,细化收费核算,不断提高我院收费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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