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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加强办公用品管理倡导厉行节约
2017-03-31 14:37:14   来源:党政办   浏览量:3824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办公用品管理,倡导厉行节约,更好地控制办公消耗成本,我院结合实际,严格执行办公用品管理制度,收到了显著的效果。
      规范办公用品申购。每年按学期申报采购两次,在学期开始前,各部门根据需要,列出《办公用品采购申请单》经分管领导审核报党政办公室经院领导批准后,将采购申请交采购办统一采购。采购办按照采购手续选择信誉良好、质优价廉的供货方统一、集中购买。
      规范办公用品保管和领用。各责任部门负责将采购人员送达物品与申购单对照验货无误后,登记入库,核定价格,办理入库手续。平时做好办公用品的保管和领用登记工作,领取办公用品一律由领取人填写《办公用品领用申请单》,大到电脑、文件柜、办公桌椅,小到回形针、订书机、胶水等日常消耗品,都做到材料清、账目清、数量清,账、物与登记表一致。办公物品的入库和发放也及时登记,做到账物相符。
      规范办公用品使用。日常办公消耗品使用时应物尽其用,不可浪费,严禁私用,不得用办公设备干私活,谋取私利,不许将办公用品随意丢弃废置。已发放的办公用品,原则上不再增补,如重复申领,应说明原因或凭损毁原物以旧换新,杜绝虚报冒领。如人为损坏或遗失由个人负责赔偿。
      规范办公用品维修、报废。所有办公用品(非易耗品)出现损坏至不能使用的,均应交还于保管员,不得私自处理。可维修的办公用品,由使用人提交《办公用品维修登记表》,由保管员向后勤处反映统一进行处理。经过维修但无法修好的办公用品实行报废处理。由保管人填写《办公用品报废申请单》,经党政办公室负责人签字确认并报分管领导审批后报废事项方为成立,属固定资产的须报后勤处备案。
      规范办公用品交接、回收。保管人因离职或工作岗位变动等原因需进行办公用品的交接或收回时应填写《办公用品交接登记表》,移交人需逐项列出物品清单,接收人应仔细点验,遇有毁损的要求移交人书面标明,视该物品金额的大小情况,是否追究移交人(保管人)的责任,另行处理。
      通过加强办公用品管理,进一步提高了我院教职工的主人翁意识和成本控制意识。目前,该项工作制度已经成为了学院基本制度规范,为今后的增收节支和成本控制工作起到了积极地推动和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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